证券代码:
600569
证券简称:安阳钢铁
编号:
2024
--
001
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
关于控股股东
国有股权
转让的提示性公告
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
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。
重要内容提示:
●
本次股权变动系
国有
股权转让所致,不涉及要约收购。
●
本次
股权转让
实施后,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。
一、本次
国有
股权转让概述
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于
2024
年
1
月
5
日接
到公司控股股东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(以下简称“安钢集团”)
通知,
根据河
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(以下简称
“
河南
省
国资委
”
)
《省政府国资委关于同意河南资本集团向河南钢铁集团股权作
价出资实施路径的批复》(豫国资文〔
2023
〕
163
号),河南
省国资委
同意
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河南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
“
河南
资本集团
”
)将所持
安钢
集团
100
%
股权以作价出资的方式转让
至河
南
钢
铁
集团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
“
河南钢铁集团
”
)
,
河南钢铁集团为河南
资
本集团的控股子公司
。河南资本集团与河南钢铁
集团已
签订
《国有
股权
转让及作价出资
协议
》
。
100%
河南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
本次股权
转让
完成后,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。
二、本次国有股权
转让
对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
本次股权转让前,
河南钢铁集团
未
持有公司股票
;
河南资本集团未
直接持有公司股票
,
通过其全资子公司、公司控股股东安钢集团持有公
司人民币普通股股份
1,918,308,486
股,占公司股份总数的
66.78%
。
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:
100
%
6
6.78%
本次
股权转让
完成后,河南资本集团
、
河南钢铁集团
均
未直接持有
公司股票
,均
通过其
控股
子公司、公司控股股东
安钢集团
持有公司人民
币普通股股份
1,918,308,486
股,占公司股份总数的
66.78%
。
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:
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
安阳钢铁集团有限
责任公司
安阳钢铁
股份有限公司
100%
河南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
72
%
100
%
6
6.78%
本次
股权转让
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。
三
、
股权转让相关
方的基本情况
(一)股权转让方基本情况
公司
名称:河南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
企业类型:有限责任公司(国有独资)
注册地: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
88
号楷林
IFC
大厦
D
座
8
层
法定代表人:张军强
注册资本:壹佰伍拾亿元整
成立日期:
2022
年
6
月
10
日
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
河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
安阳钢铁集团有限
责任公司
安阳钢铁
股份有限公司
营业期限:长期
经营范围:一般项目: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;以自有资金
从事投资活动;融资咨询服务;社会经济咨询服务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
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
(二)股权受让方基本情况
公司
名称:
河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
企业类型:
其他有限责任公司
注册地:
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崇德街
29
号
法定代表人:
薄学斌
注册资本:
贰佰亿元整
成立日期:
202
3
年
3
月
1
日
营业期限:长期
经营范围:
许可项目:道路货物运输(不含危险货物);道路货物
运输(网络货运);住宿服务;餐饮服务;旅游业务;饮料生产(依法
须经批准的项目
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
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钢、铁冶炼;钢压延
加工;铁合金冶炼;金属材料制造;金属切削加工服务;炼焦;化工产
品生产(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);黑色金属铸造;有色金属铸造;机械
零件、零部件加工;冶金专用设备制造;机械电气设备制造;通用设备
制造(不含特种设备制造);通用零部件制造;仪器仪表制造;其他通
用仪器制造;专用设备制造(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);农副产品销
售;金属材料销售;金属矿石销售;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;高品质特种
钢铁材料销售;高性能有色金属及
合金材料销售;建筑材料销售;电气
设备销售;金属制品销售;仪器仪表销售;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;建
筑用钢筋产品销售;有色金属合金销售;网络技术服务;网络与信息安
全软件开发;非居住房地产租赁;招投标代理服务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
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新兴能源技术研发;
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;新材料技术研发;环保咨询服务;货物进出口;
技术进出口;进出口代理;广告发布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
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
四、本次股权转让的后续事项及风险提示
(一)本次股权转让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
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
生变化。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仍为安钢集团,实际控制人仍为河南省人
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。
(二)本次股权转让事项,不涉及要约收购。
(三)
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股权
转让
事宜的进展情况,并按照相关
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,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
券交易所网站(
www.sse.com.cn
)
和
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《中国证券报》
《上海证券报》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,
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,注意
投资风险。
特此公告。
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2024
年
1
月
5
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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